问答详情

婚后父母全资为儿子买房仅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房产是否归儿子个人所有?

房产纠纷 2022-11-10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父母购房房产登记在这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子归该夫妻一方所有,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父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儿子买房,产权只登记在出资人儿子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一方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房子,房子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是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其配偶无权对该房子主张所有权;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所买,则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