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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增加抚养费,对方说他没工作,没钱,一个月只给七百!

离婚 2022-11-10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增加抚养费,也可以通过诉讼得分方式增加抚养费。如果现有抚养费不能够支持孩子的正常生活,那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先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协商要求增加抚养费。对方不同意增加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要求增加抚养费可以和不直接抚养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不愿意增加,而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并且不直接抚养方有能力支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方式:一般可以和不直接抚养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不愿意增加,而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并且不直接抚养方有能力支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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