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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单位原来的工龄继续算吗?

劳动纠纷 2022-11-10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后以前工龄是不算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到新单位工作的,要重新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为:《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但有相关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二条 凡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其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不作工龄计算。
    因反革命罪行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算起;因其他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前与恢复政治权利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丙、 丁两款关于折算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均同样适用。

  •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一般从签订新劳动合同开始计算;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企业经转让、改组成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达让、改组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其他。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从签订新劳动合同开始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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