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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介绍工人去工作发生工伤事故,责任由哪方承担?

工伤赔偿 2022-11-11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务工伤发生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的,派遣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没有认定为工伤,劳务工仍可依据合同约定或者侵权责任法等规定主张相关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工地工伤事故,由用工单位负责,但是受伤是工人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人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受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工人自身存在过错的,则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地工伤事故由承包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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