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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要离婚父母想收回赠与儿子房产(小产权无房产证)

离婚 2022-11-11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时,其房产是能留给孩子的。父母离婚需要就家庭财产,子女抚养等情况达成一致后,才能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若父母协商一致决定将房产留给孩子,即产生赠与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那就可以将房产赠送给子女。需要注意的是,赠送房子之后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离婚后赠与子女房产一般可以收回,只要去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果还没有办理过户,说明赠与还未完成,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不通过手续进行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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