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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合同怎么写

合同纠纷 2022-11-11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面我将为大家解答借款担保合同书怎么写这个问题。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一般来说,借款担保合同书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的身份信息;
    2、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息计算方式;
    3、担保方式,比如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4、违约条款;
    5、争议解决条款;
    6、约定管辖条款。
  • 借款担保合同书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的格式进行书写,一般包括:
    1、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2、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息计算方式;
    3、担保方式,比如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4、违约条款;
    5、争议解决条款;
    6、约定管辖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借款合同中,应写明担保人的姓名、住址、担保的方式、担保的范围及保证责任期间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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