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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份毕业,参加工作后辞职现还算是应届生吗?

教育 2022-11-11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供用工证明如果是在毕业的当年还是应届生,如果不是在毕业的当年不算应届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在一些企业(校园招聘)及公务员考试中限招收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届毕业生在另一方面意味着经验欠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毕业生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处在毕业的那一年的,还是应届。如果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则不是应届。应届是以当事人毕业的年份来看的,当年毕业的就是应届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毕业生在毕业的一年内提供的用工证明不影响其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还是应届生,如果超过上述时限提供用工证明不属于应届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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