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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已经被扣了6分处理过了,现在又扣了6分,还没处理,还能继续开车上路吗,过段时间再去处理可以吗

交通事故 2022-11-12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驶车辆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证就会被扣分,驾驶证扣分后需由驾驶人本人携带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去处理。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驾驶证被扣分后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按时缴纳相应的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
    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驾照扣了12分后是不能继续开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属于无证驾驶。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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