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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生证明但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宝宝上户,户口跟男方

婚姻家庭 2022-11-12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能给孩子上户口,具体流程为:
    1、到医院开具孩子的出生证明。没有出生证明的,需做亲子鉴定。
    2、孩子的户口如果落在母亲的户口上,需携带母亲的户口本、非婚生育说明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到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如果落在父亲户口上,除上述资料,还需携带亲子鉴定证明到父亲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没有结婚证其孩子也是可以上户口的,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登记地申报并不是必须要求提交结婚证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没有结婚证,孩子可以随母亲上户口,即孩子的母亲应准备好孩子的医院出生证明和户口本,然后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带着孩子和上户所需的材料到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为孩子申报出生登记,并依法办理上户手续,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经审查后符合孩子上户条件的,会依法给孩子办理上户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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