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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在婚姻法,我的情况应该分多少给对方。 婚后由我母亲出资45W首付,按揭贷款买房。贷款由我个人公积金50W全额划扣还贷,房本上写的我一个人名字。 由于疫情,投资失败,我欠了60W外账,现需要卖房还账。目前查询房屋还剩41W本金未还。 现对方提出离婚,请问应该分多少给对方?(婚后买菜、水电气、物业、孩子学费都由我支出,对方的工资自己花) 分割是只算已经还贷部分的房产金额和这部分房产增益吗?

离婚 2022-11-12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后房屋产权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一方所有,因为这房子应视为是父母对夫妻一方的赠与,所以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婚后双方子女都有产权的,则房产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一般是不予分割的,因为该房子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购房人在之后又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或者夫妻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房产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该房产为个人财产,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4、夫妻双方婚前父母为其购买的房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夫妻双方婚后父母为其出资购买的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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