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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危险驾驶罪拘留几个月

刑事辩护 2022-11-12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危险驾驶罪需要刑事拘留的时间至少是三天,有特殊情况的,公安机关可延长适当一至四天。对于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所以如果多次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需要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危险驾驶罪判拘役最长是半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就近执行。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犯罪嫌疑人除了危险驾驶罪之外还有其他罪行的,数罪并罚之后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危险驾驶罪要拘留十到三十七日。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最迟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对申请进行批准的时限是7天。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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