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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为了给父母看病欠下很多外债,姐姐结婚多年户口也早就迁出了?多年不和父母联系了?如今父母双亡了?我朋友想自己去把房子过户自己名下,请问用什么办法能把父母的房产不通过姐姐的前提下过户到自己名下,多谢

婚姻家庭 2022-11-12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父母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子女,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通过赠与、买卖、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但是办理的手续很麻烦。而且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父母去世之后才能办理。
    赠与的方式简单便捷,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只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费用不多。但是如果考虑将房产留作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是可以采用此种方式的。如果今后是要将房屋出售的话,那么这种方式就不是太适合了。
    买卖的方式比较干脆直接,当以后子女再次转让这套房产时,子女缴纳的税费会少于赠与的方式。选择哪一种方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比如是现在的限购政策,过早的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可能会导致子女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
  • 继承父母房产过户的办法:由继承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房产权属证等材料,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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