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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两年前委托中介卖了,连同车位一道给了买家,车位合同和产权证是我后签的,现在车位是属于谁的?如果过户给买家谁承当过户费用?

房产纠纷 2022-11-12 2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二卖房子归属于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卖家与两方的买受人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只有按照法律规定做了过户登记的人才能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但是不能抵抗善意获得房屋产权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一房二卖房子归属于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卖家与两方的买受人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只有按照法律规定做了过户登记的人才能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但是不能抵抗善意获得房屋产权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屋过户期间产权属于原房主。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未完成过户登记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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