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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二婚,我现老公是外地的,户口也在外地,我有二套房,一套是离婚时分得,另一套是拆迁时父母给的

婚姻家庭 2022-11-12 21: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均属于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如果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且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一般将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并由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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