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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醉驾,别人说三万块钱就可以免刑,我现在已经给了办事人两万,但检查院判了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现在办事人承认欠我两万,但就是不给钱,一个月一个月的往后推

刑事辩护 2022-11-12 2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行为人醉驾的,法院关于罚金的交纳的规定为: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可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一般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确定醉驾罚款金额。被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的,法院会采取查封财物、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若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 犯罪分子因醉驾行为被判处三个月拘役,是不可以免除罚金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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