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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给一个厂里拉砖头的,厂里有个人跟我交接,现在工程完工了,还欠着5万5千多的砖头钱,这个人给我打了一张欠条,现在打他电话不接,钱也不给,我怎么要回

债权债务 2022-11-13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不回工程欠款承包人可以通过与发包人达成还款协议来要回;或者向信访局、建设局投诉要回,或者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来要回,可以在起诉是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法律依据:要不回工程欠款承包人可以通过与发包人达成还款协议来要回;或者向信访局、建设局投诉要回,或者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来要回,可以在起诉是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追回工程欠款可由承包人提供施工合同、收据、欠条等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欠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对方就获得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法律依据:追回工程欠款可由承包人提供施工合同、收据、欠条等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欠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对方就获得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欠钱不还被拉黑,找不到人的解决方法:
    1、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人民法院会公告送达起诉状,并依法作出判决;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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