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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多次大量开销用于婆家事物,小叔子小姑子家庭救济等等。并且拒绝告知女方,不与女方商谈,不和女方平均分配共有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 2022-11-13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如果是为了家庭开支,那就是对双方都具有效力,也就是说算两个人共同使用的。如果不是用于家庭开支,那不知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但是第三人善意取得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如果涉及重大事项,则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夫妻处理共同财产的方式: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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