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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说,我把钱借给他人,但借条上没有明确借息的,只是口头约定的应该按什么计算借息呢?

债权债务 2022-11-13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期限等,且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对于没写清楚利率的借条,应该由当事人通过协议的补充来计算利息;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则可以根据当地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借贷的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 算,借条算借款合同和履行合同证明文件。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至于双方是不是按照借条上的内容履行的,需要根据事情情况具体分析,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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