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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对方开听证会

交通事故 2022-11-13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听证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行政决定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在听证开始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听证公开举行。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委托人代理。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其进行申辩和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行政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听证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委托人代理。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其进行申辩和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行政决定后三日之内为期限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听证一般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委托人代理。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当事人对其进行申辩和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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