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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受案后可以对有嫌疑的犯罪的嫌疑人讯问吗

刑事辩护 2022-11-13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看案件证据是否充分了
  • 你好,一般在立案之前制作询问笔录而不是讯问笔录

  • (1)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不论是否立案,可以采取“讯问”的方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的情况。
    (2)在刑事案件中,对证人、被害人等采用“询问”的方式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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