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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父母还房贷,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 2022-11-14 0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离婚了房子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归属:

    1、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购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形式支付,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所有权一般归登记方,剩余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由其偿还,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所有权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2、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房产所有权归登记方。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直接归登记方所有。如果是婚前父母出首付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由子女还贷款,则还贷部分和还贷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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