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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律师你好?我的店面出租铜房客合同未到期,房客不交电费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22-11-14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客欠电费跑了是犯法的,因为交付电费属于租房方的法律责任,不交付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租房子合同丢了欠电费时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复印合同,缴纳电费;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如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了,承租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房子合同丢了欠电费时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复印合同,缴纳电费;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如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了,承租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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