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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虚假出资怎么认定

公司成立 2022-11-14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将转让公司账户的款项转出,并未用于公司经营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出资会被责令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的规定如下:
    1、虚假出资股东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且处以罚款;
    3、虚假出资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的规定如下:
    1、虚假出资股东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且处以罚款;
    3、虚假出资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没有实际缴纳约定的款项以及用实物出资的,没有转移财产权的行为。股东抽逃出资,是指实际出资后又将出资转走,若是经催告仍不补足的,可以从股东名册中剔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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