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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2-11-14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
    1、因共同财产范围无法达成协商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2、因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
    3、因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而产生的纠纷;
    4、其他离婚的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
    1、一般情况下,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得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财产分割的必须为双方或一方具有所有权的财产;
    3、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所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履行已经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时发生的纠纷;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反悔所产生的纠纷;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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