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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了一年,押一付三式交租,在最后一个季度交房租的时候,提前签了下一年的合同,日期也写的是第一份合同到期的时间,现在不想续租了(因为房屋潮湿,东西发霉,其他租客以及房东太吵,休息得不到保障等),目前第一年的合同还有两个月到期,押金还要的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22-11-14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一年合同到期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可以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拒绝重签的可以继续适用原合同,视为不定期。一方表示不续约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当根据实情返还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房合同一年到期后,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双方均表示不续签合同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房一年合同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重新签订续房合同;双方均表示不续签合同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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