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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催了好久一直各种借口拖延,上半年说好年底的时候还我,现在发信息也不回了。微信聊天记录没有写借条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借了好几年了具体日期我记不清了。有对方身份证号,微信聊天记录有证明借款金额,9万七千元。借钱的人应该在张家界。我在外地工作。能上诉吗。也有对方银行卡转账记录手机上看不到不知道银行可以查明细吗?

债权债务 2022-11-14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借款人可以依法依法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然后书写起诉状,以欠款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起诉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条可以作为诉讼证据进行起诉,是否能打赢官司还要看案件具体情形。他人借钱不还可以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条上的时间到期了,对方还不了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合理地约定还款日期;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借据、收据等证据材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准备好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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