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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人,有过未婚生子,随后嫁入上海已有十年了,现在可以迁入上海户口吗

婚姻家庭 2022-11-14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海户口配偶随迁条件:
    1、双方之间具备合法夫妻关系;
    2、夫妻一方为上海户口,一方为外地户口的;
    3、如果属于规定的人才的,可以适当减少条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非婚生子女户口迁移按如下程序办理:与婚生子女同样,先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之前的未成年孩子随继父(母)在上海生活居住满五年随继父(母)户口迁到上海。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法律依据: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



    (四)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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