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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十年合同到期地上附着物归属

房产纠纷 2022-11-14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地面附着物归土地的所有主。承包人在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时应当恢复原承包时的状况,如有庄稼或建筑物,承租人可与发包人协议沟通处理,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转租的约定;解除土地租赁协议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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