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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能够转让吗

房产纠纷 2022-11-14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向发包方备案。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 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可由当事人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进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可由当事人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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