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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需要离婚吗

离婚 2022-11-14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夫妻两个人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离婚的,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可以先去办理结婚证,然后一方或者双方再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离婚。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所以即使结婚证丢了,婚也可以离。
    2、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且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3、反之,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4、如果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 没有结婚证一般来说,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是在已经办理结婚手续的的前提下操作的。但如果是结婚证遗失或是损毁但要办理离婚手续的话,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去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没有结婚证一般来说,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是在已经办理结婚手续的的前提下操作的。但如果是结婚证遗失或是损毁但要办理离婚手续的话,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去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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