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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已公证,若第三方有异议,公证书有效吗?

综合法律 2022-11-14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公证继承后一直有效。法律规定,公证机关作出公证书后,公证书是永久有效的。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继承房产没公证有效。继承房产的房屋产权登记,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不强制要求办理公证手续,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不公证并不影响继承房产,具体继承方式为:一般无需特殊手续,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后自动生效。但若需二次转让的,继承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有法院裁判文书的,携带该生效裁判文书等,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经房管局审查,确认符合过户登记条件的,予以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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