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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立遗嘱可以写:剥夺父亲的监护权

离婚 2022-11-14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中第二十九条关于遗嘱指定监护的规定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立遗嘱剥夺父母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的财产由被继承人处置,不用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但是在继承财产时,公证遗嘱效力最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指定监护必须是亲生父母的说法不正确。遗嘱指定监护人属于意定指定监护人的范畴之内,该范围由遗嘱人自己意定,一般为亲属之间,意定监护要采取书面形式,即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且前述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以及养父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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