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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宅基地在耕地上建的房子如何确权

房产纠纷 2022-11-14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过户的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可以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填写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可以申请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 以下房屋是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
    1、乱占耕地的建房;
    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的房屋;
    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所建的房屋;
    4、小产权房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 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确权可以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填写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还可以申请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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