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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给我包了个工程,他签的合同,我干的活,和他之间没签合同,他没投钱,没事的时候过来溜达溜达,工程款按进度付款,因为他欠工程方老总个人的钱,一直分批扣钱,扣了120多万,后来他又结走了工程款还别处的债。累计欠我400多万,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怎么追回,和谁追款?

建筑工程 2022-11-14 2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追回工程欠款可由承包人提供施工合同、收据、欠条等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欠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对方就获得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法律依据:追回工程欠款可由承包人提供施工合同、收据、欠条等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欠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对方就获得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追讨拖欠工程款的做法是与欠款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欠款人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之后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等。
  • 工程欠款的追回可以由承包人提供施工合同、收据、欠条等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欠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对方就获得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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