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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有个朋友借了我五万块钱。五年没还。没写还款日期。有借条。有转账记录。起诉能胜诉吗

债权债务 2022-11-15 0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不过此时要注意,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虽然当事人有起诉的权利,但实际如果并不满足立案条件,那么法院最终也是不会受理案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可以胜诉,对于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那么也是可以胜诉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仅凭一张借条到法院起诉不一定能胜诉,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准备好起诉状以及充分的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对于其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承担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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