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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4s店里置换订了车,约定一个月之内交车,但是到一个月了,4s店不能按时交车,定金、置换补贴都可以退还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1-15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4s店交了定金,定金可以退,但债务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或者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可以双倍退还给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债务人违约的,则定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车签了定金合同依约履行的能退还定金。购车者依约履行的、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解约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导致解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因售车者导致解约的,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双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置换补贴是针对5年以上的旧车,拟以现金补贴形式,费用由北京市和汽车企业各出一半。初步讨论按照车辆使用年限划分为3个等级,使用年限为5年至6年的每车置换获补5000元,6至8年为6000元,8年以上最高获补7000元。
    ①6—8年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办理淘汰手续之日止6-8年。②8年以上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办理淘汰手续之日止8年以上。③车辆使用时间计算方法:车辆报废转出日期,大于车辆注册登记日期的年加8后得到的日期,车主享受8年以上档补助标准。
    车辆报废转出日期,大于等于车辆注册登记日期的年加6后得到的日期,小于等于车辆注册登记日期的年加8后得到的日期,车主享受6-8年档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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