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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是违法行为吗

公司成立 2022-11-15 0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不是违法行为。公司可以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内部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将该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的做法一般而言是不属于违法行为的。公司可以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内部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将该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并不是违法行为。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及最近规定期限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可以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

    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各期激励计划设立的公司业绩指标应当保持可比性,后期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指标低于前期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说明其原因与合理性。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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