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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同居20年,没领证,老头生病期间,老太太一直照顾,这次生病严重,老头儿子,要把老太太撵走,要自己姑姑来照顾,请问老太太能否得到相应赔偿

婚姻家庭 2022-11-15 07: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无子女的老人,如果存在其他赡养人,由该义务人承担老人的养老义务。比如受老人扶养长大的弟弟或者妹妹需要承担老人的赡养义务。如果也没有的,可以向政府申请救助。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老人可以索要之前的赡养费,但是赡养费只能在自己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时候,同时子女已经成年并且有赡养能力的时候进行索要。如果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即使去法院起诉也是没有用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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