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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婚前欠债婚后夫妻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该房产会被执行吗?

离婚 2022-11-15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欠债一般不会执行未成年子女的房产。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购房款来源于父母,并且是父母在欠债之后将房产赠与子女的,即时将不动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也可能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从而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可能会被执行。若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执行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一定的执行措施。此外,若能证明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亦可将其作为执行标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在法定情形下会被执行。法定情形是,其子女的房产购房时系未成年人,无收入来源且房产不是通过继承、奖励、父母之外的第三人赠与、报酬、收益等获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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