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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有何区别

房产纠纷 2022-11-15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回迁房一般是大产权房。拆迁安置回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依法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可以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拆迁的住户进行重新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拆迁户的房子。安置房政府补偿给拆迁户的,而且5年内不可以自由买卖。而回迁房是开发商补偿给拆迁户,没有交易限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拆迁安置房分为以下两类:
    一、因重大市政工程拆迁政府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二、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动迁公司为居民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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