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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期间能带手机吗

刑事辩护 2022-11-15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役期间可以带手机,但是手机属于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
    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 在拘役期间可以携带手机,但是手机属于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在拘役期间可以携带手机,但是手机属于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
    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 拘留期间不能用手机,在拘留期间,为被拘留人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之后转交给被拘留人,不是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手机不属于生活必需品。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
    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
    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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