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婚前买的房,交了几百万的,后期还在分期付款。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如果加了,这房子所共同的财产,婚前已交的部分,如果离婚、婚前所交部分应该女方不能分吧!

离婚 2022-11-15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女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名的行为相当于将房屋的一部分份额赠与女方,所以房屋是双方所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将部分房产的份额赠送给配偶,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字的时候可以约定份额,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上加名属于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没有加名字,也没有其他的约定,那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就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云浮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