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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类型都有哪些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案件执行 2022-11-15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缴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罚金刑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期限内一次缴纳或者分期缴纳;对期满不缴纳的可以强制缴纳;对暂时无力缴纳的可以随时追缴;以及对确实无力缴纳的可以延期缴纳、适当减免。法律依据:罚金刑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期限内一次缴纳或者分期缴纳;对期满不缴纳的可以强制缴纳;对暂时无力缴纳的可以随时追缴;以及对确实无力缴纳的可以延期缴纳、适当减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 罚金刑执行的方式有期限内一次缴纳或者分期缴纳;对期满不缴纳的可以强制缴纳;对暂时无力缴纳的可以随时追缴;以及对确实无力缴纳的可以延期缴纳、适当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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