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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撞了骑电车的人膝盖破了点皮,车没事也没报警私了了赔了他二百块,事后怕他再找我赔偿后悔没报警,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11-15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索要赔偿。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对方一直不进行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尽量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公安机关介入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受害人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发生人身伤害可以协商赔偿问题,但是必须在发生事故后报警处理,不能自行协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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