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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单位被同事故意推倒,后脑着地,已报案立案,这种情况是公诉还是自诉

刑事辩护 2022-11-15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被诉的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存在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具有利害关系但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其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故意伤害案件是属于公诉案件,但如果受害人是轻微伤的,则属于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法律概念为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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