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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父亲没有结婚证,孩子是通过亲子鉴定上到男方户口的现在我想把现在我想把孩子迁回到我的户口男方不同意,那要怎样迁回

婚姻家庭 2022-11-15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对方与当事人的子女之间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对方同意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回的前提下,带上相关的户籍证件和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对方辖区派出所销户,再带上销户证明及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证件前往当事人辖区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无结婚证有小孩可以迁户口,需要迁入地区的户口登记机关出具一份准予迁入的证明,再凭借该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再将迁移证件提交至迁入地区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没有结婚证可以转孩子户口,只需要能够办理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就可以凭借该迁入证明办理户口的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这与是否有结婚证没有太大的关联。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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