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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生完孩子未去上班,但是一直缴纳了社保,申请的生育津贴,已经发放到公司,目前还没有给到我。现在公司告知我生育保险前期一直是公司缴纳的,我需要退还吗?还是说公司应该在

劳动纠纷 2022-11-15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法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离职后不能退生育保险。如果职工具有生育等情形的,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但是生育保险是不能退的,一般只能由职工在符合条件时依法享受该社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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