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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手续

劳动纠纷 2022-11-15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办理异地就医需要下列材料:异地就医的书面申请、长住异地的证明、医疗保险卡、本人身份证等。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申请办理异地就医需要下列材料:异地就医的书面申请、长住异地的证明、医疗保险卡、本人身份证等。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异地就医应办理以下手续:
    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2、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
    3、急诊:参保者外出,在外地疾病突发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退休人员异地住院医保报销的方法:需要本人持身份证件、社保卡等证明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填好申请表之后,再到异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盖章,持医疗费用的凭证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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