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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因病去世,没有立遗嘱,家中有房产一套,系婚后我和老公共同购买,共同还贷,孩子我们自己抚养,我爱人去世后,我想把他的那部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公婆不愿意,因为我为了带孩子,有5年没有工作,现在年龄偏大工作困难,同时还要自己带孩子,公婆拒绝帮忙,因此收入很低,家中只有房产值钱,将来不得已得卖房子供养孩子,所以想问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吗?如果法院判决的话房产是平均按份额分吗?

婚姻家庭 2022-11-16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去世后的房产分配如下:生前没有立遗嘱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丈夫去世,房产应该根据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来说配偶、子女和父母应该均等分配,但是协商一致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在房产继承纠纷中,法院会依法进行分割: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遗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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