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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资里包含500元的保密费,合法么?

劳动纠纷 2022-11-16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密费属于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而保密费是基于劳动者岗位特殊,作为工资支付周期内向劳动者支付的固定金额,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保密费属于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而保密费是基于劳动者岗位特殊,作为工资支付周期内向劳动者支付的固定金额,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注意事项:




    1、签定保密协议或者竞业条款,每月的工资应该多出一个保密费;




    2、保密协议中应该规定离职后不能从事的职业范围;




    3、保密协议中应该规定离职后的脱密期;




    4、保密协议中应该规定违约赔偿金数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签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保密费的做出规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签保密协议后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保密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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